县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
2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会议研究审定了关于政府性债务财政偿还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的请示、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争立项审定工作方案的请示、2014年新村建设点评定工作情况报告等议题。
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谦,副县长刘江、敬永香、贾文军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周泽烂、县政协副主席何鸿涛、县人武部部长李如军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政府性债务财政偿还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关于 渠县 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的请示》。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必须严格监督管理,绝不允许违规举债。
在听取了《 渠县 2014年度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争立项审定工作方案的请示》后,苟小莉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2013】8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和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要按照“一事一议、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方式,在项目区引入村级竞争立项机制,激发农民的参与积极性。要突出建设重点,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建设管理,严格奖优罚劣;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全方位推动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4年新村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和“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和“自下而上、群众自愿、竞争安排、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包干补助”的原则,积极推广“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各乡镇务必严格把关,承诺不负债、不留后遗症。
就切实做好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后续工作,苟小莉强调,此项工作涉及到众多群众的利益,要严格按照统一政策标准、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完善手续、有序回迁、强化治理、维护稳定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推进此项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快安置房建设,加强各部门协调工作,做好有序回迁。同时,要严格管理,严格问责。
会议还审定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北城生命通道等清扫保洁及市政管理工作的请示、关于平安乡政府资产处置的请示、在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上的讲话等议题。(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