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县干部啃农新现象:混迹村民“抢”分红

09.09.2014  18:24

    据新华社杭州9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俊禄)近年来,随着一些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村民分红等福利待遇逐年提高。但部分公职人员“混迹”于普通村民中,领取、侵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群众对此“啃农”现象十分反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浙江台州玉环县委对查出的公职人员参与村级分红、侵占群众利益行为,主动亮剑严厉整治。与以往部分地区仅“发禁令”不同,玉环要求这些“啃农”资金须“吐出来”退还给村集体。

    截至8月底,玉环共有557名公职人员清退在村级分红款564万元,并全部交还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8名公职人员因生病或家庭困难一时无法清退,已做出书面承诺一年内清退。基层干群建议,宜在全国范围内对此开展专项清查。

    ■事件

    公职人员“又领工资又拿分红

    玉环是浙东南一个经济发达的海岛县。垟青社区位于玉环县老城区,原垟青村土地出让后盖成了写字楼、店铺,后成立的垟青经济合作社负责管理经营这些资产,每年的租金收入有800多万元,去年发放分红680万元。

    合作社主任张兴夫说,合作社从2005年开始面向在册的707名社员进行分红,但到2012年,分红人数已达到1400人左右,几乎翻了一倍。增加人员包括户籍已迁出的公职人员及出嫁女、亡故人员等。其中,领取村集体经济分红的公职人员有197人,涉及县级机关、教育、卫生、金融、电力等多家单位。

    “村里给官员发了这笔钱,村里搞个项目、村干部办点私事找他帮忙肯定要给面子”,垟青社区一位赵姓老人说,村干部和领钱的公务员都心照不宣,“”的是老百姓的钱袋子。玉环县纪检部门也发现,这期间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玉环县委书记张加波表示,公职人员参与村级分红,其本质是与民争利的表现,违反了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原则,损害了群众利益,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予以制止。

    今年3月初,玉环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组织、民政、人力社保、农业等部门参与开展了对公职人员参与村级分红的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统计,玉环县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分配的公职人员共620人,分红涉及总金额1400多万元,其中分红最多的一名公职人员,分红达8.7万元(东门经济合作社),共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6个。

    2014年5月30日,玉环县委发布了《关于公职人员不得享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利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具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得享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利,不得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取资金、资产、资源(包括股权、现金、物资等)。

    ■处理

    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进行“清退

    对公职人员已经在村里享受的分红,玉环县既考虑到历史的原因和玉环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决定将公职人员2011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分红款收回交还给村里。据统计,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享受分红的公职人员共527人,总金额约573万元,共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4个,涉及单位71个。

    在清退过程中,玉环县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一把手”负总责。涉及县管干部参与分红的,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清退;其他干部职工由单位分管人事或纪检工作的领导负责清退。

    “清退的难点是离退休人员和在外地工作的公职人员。”玉环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正风肃纪组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王新华说,对公职人员不主动退款的,由部门党委(党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拒不退款的,除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外,并强制收回。同时,对在规定时限内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追缴享受的分红款。

    ■建议

    全面排查公职人员“与农争利”现象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推进、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原因,村级分红在部分地区农村较为普遍,这些资金处置不好,极易引发干群矛盾。此前,浙江、广东、河南等多地已发现此类现象,并明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而玉环的做法是在禁止的基础上,对已取得的分红进行清退。从实践过程看,清退工作较为顺利,更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据介绍,清理公职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有法理上的依据。王新华表示,将2011年后享受的分红款项收回,其主要依据是2010年2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第二条第五款:(禁止)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第七条第五款:(禁止)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基层干部群众建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宜及早对公职人员参与村集体经济分红开展专项排摸清查,为今后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扫清障碍。

    原标题: 干部啃农新现象:混迹村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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