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县委统战部认真开展摸排自查工作

29.07.2014  10:41

 

近日,通江县委组织部发出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经商办企业及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县委统战部高度重视,7月28日,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摸排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通知》下发后,我部高度重视,成立了摸排自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摸排自查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承担摸排自查直接责任人职责。

二是严格程序,认真排查。 县委统战部向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印发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经商办企业自查结果统计表》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自查结果统计表》,对3名正科级和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展开摸排自查,并严格填表程序,统计表经填表人签字确认,部里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字生效。经过认真摸底排查,我部6名正科、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无任何人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情况;4名正科、副科级领导干部无任何人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的情况。

三是加强教育,做好防范。 摸排自查工作结束后,县委统战部随即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会。部主要领导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其家属子女从事经商办企业行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加强自我管理约束,杜绝生活作风不检点现象发生,要防患于未然,切实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型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