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莉主持召开县委第36次常委会
3月14日上午,中共 渠县 第十三届委员会召开第36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印发<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研究审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十条规定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干部住读管理的通知》、《 渠县 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方案》等议题。县委书记苟小莉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县委副书记熊长虹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县政协主席李佳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印发<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加自觉地用新的伟大思想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实践。始终立足国家大局谋划、部署,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 渠县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奋力开创 渠县 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会议研究审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干部住读管理的通知》。会议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住读”的重要意义,以“开年就决战,起步就冲刺”的精神状态,百倍用心、千倍用力,真正做到“干部住下来、心思沉下来、工作实起来”。要进一步重申“住读”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强化后勤保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住读”工作实效。
会议研究审定了《 渠县 2018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方案》。根据全市“8+1”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安排, 渠县 2018年第一季度拟集中开工重大项目七个,总投资约22.4亿元。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十条规定实施细则》及其他一些议题。
庞佑成、高江海、朱和志、唐令彬、吴燕、唐丹等出席会议。(县委报道组 简朝龙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