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奏好“四步曲”为提灌建设聚资

15.09.2015  18:38

   一是注重沟通衔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 2014年“9.13”洪灾后,县委何洪波书记带领财政、农委、农业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厅领导汇报全县农业灾情,争得省级相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2015年不断强化项目储备,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争取到省财政农业救灾资金100万元、省财政光伏水源项目资金90万元。

   二是落实奖补政策,激发群众建设热情。 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乡镇抓农建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建设热情。2015年县本级财政投入提灌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同时,把提灌建设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项目整合,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 坚持“三不变、三统一”的原则,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资金的集聚效应得以充分发挥,2015年有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785万元用于机电提灌建设。

   四是深入推进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提灌建设。 深入推进提灌站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谁投资,谁主管”“谁受益、谁投入”的投资原则,按照提灌设施建设投资来源与管护需要进行确权登记,明晰产权,鼓励农村经济组织、社会法人、种植大户以多种方式参与提灌站建设。2015年度,乡、村及农户共投入提灌站建设资金1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