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四举措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18.03.2015  12:31

  近年来,平昌县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截至目前,共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5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省级专业合作社13家,市级专业合作社36家。种养大户279户,家庭农场62家。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大力实施“工商资本下乡工程”和“回引创业工程”,积极培育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财政、用地、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铆紧利益链条。推行“公司带动、专合组织、农户参与、部门服务”四方联盟机制,采取“反租倒包、股份合作、租金保底+经营分红”等模式,实现企业农民双赢。三是推进合作升级。坚持“联合社(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思路,引导经营主体抱团发展、集群发展。四是鼓励农业创业。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和创业培训,设立创业发展基金,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农户从事现代农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