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农牧局对整改后的鳄鱼场开展全面检查工作

12.06.2017  12:25

  5月23日农牧局对景星乡李时富家的鳄鱼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十日以内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再检查。

  6月10日,农牧局由水产站、渔政股、综合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对该鳄鱼场进行了全面的大检查,重点检查了证照、养殖环境、安全防护、保温措施、饲养管理、生产记录以及药品、饲料。经查,该场现已取得由农业部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张官屯村鳄鱼潭王辉签订分养合同和购销引种合同,能合法养殖。至于工商上的营业执照,基于鳄鱼是否适应我县的气候,是否能越过冬季还有待验证,所以允许试养一段时间,因此营业执照可以下一步再办理。对养殖环境、安全防护、保温设施的检查,都达到规定要求;对饲料管理、生产记录的检查,需要改进和完善。

  检查组要求;1鳄鱼是特种养殖,也是稀有动物,对于常人来说既有恐惧心理又好奇心理,所以要求场主必须立牌警示,不能攀爬围墙观看。2.做好四周人们的心理疏导,不必恐慌。3.如果气候和环境适应鳄鱼的生长,这是个很好的致富项目,可以带动周边的农户一起发展,所以要有规划怎样做大做强来带动其他农户。(文:刘世英、尹绍忠)

   

检查鳄鱼塘            检查相关证照            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