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农牧业局召开春季禁渔渔民组长工作会

02.03.2017  03:38

      2月28日,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落实各渔民组长职责,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禁渔工作,富顺县农牧业局水产渔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渔民组长工作会,并与各渔民组长签定了禁渔及安全管理责任书。

  会上,县水产渔政局船检站副站长朱劲波宣读了《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富顺境内春季禁渔的通告》,对今年春季禁渔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一是禁渔期限。今年春季禁渔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止。二是对天然水域捕捞作业及渔具生产经营的管理。期间禁止渔船在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的捕捞作业,严禁“电、毒、炸”等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与电、毒、炸鱼有关的渔具。三是对渔船的管理。禁渔期内,要求渔船集中停靠并登记造册,渔民组长负责做好所辖渔船及渔民的监管工作。

  水产渔政局副局长舒甫建就目前县境内沱江河渔业现状及禁渔期工作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对渔民组长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希望大家充分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信息传达,合理引导渔民正确生产。二是加强宣传和动员,确保每一位渔民都知晓禁渔时间及内容,杜绝违法捕捞现象的发生。三是做好监管和巡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与县渔政局沟通汇报,积极配合县水产工作人员做好禁渔工作,确保全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不被破坏。四是渔民组长要积极做好渔民渔船安全及渔民遇险互助自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