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产品安全生产问题及建议

23.10.2013  17:34

      农产品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贫民百姓,一日三餐不可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陆续颁布系列法律,层层增设监管机构,但毒奶粉、毒豇豆、毒韭菜、毒豆芽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仍然此起彼伏接连被媒体曝光,老百姓越来越没有安全感,甚至产生了恐惧心理,买不敢下手,吃不敢下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植区域零星分散,标准技术难以执行。 我县有耕地43万亩,农业户17万户,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协会40多家,但由于绝大多数土地并未流转到龙头企业而是直接掌控在农户手中,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规模种植,玉米地、水稻田周围插花种植蔬菜、茶叶、水果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之农业比较效益太低,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人员多属老人妇女儿童,对农业生产既没有激情,也没有劳力,甚至不懂得怎样进行标准化生产,特别是对禁限农药使用范围和方法 基本不懂,胡乱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技术标准得不到贯彻执行,从而影响了农产品质量。
      二、法律网络不够严谨,质量监管存在盲区。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是法网织得还不够严密,还有空子可以钻。比如,法律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但是否真正开展了检测及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却无法考证;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但快检结果能否作为处罚依据法律并未明确;法律规定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以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可不受市场准入限制,一旦出现问题谁来负责;毒豆芽之所以可以“疯长”6年之久,就是因为对豆芽这类农产品初加工品,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应由农业部门还是质检部门负责监管,导致监管存在盲区。
      三、技术装备未能跟上,监管手段苍白无力。 目前,我县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业务,而现行检测设备只能通过酶抑制率法来判定农药残留是否超标,但具体是哪类农药残留超标无法判定,对于重金属含量检测更是望尘莫及。同时农产品质量检测需要使用大量药品试剂并在冰箱中保存,如果没有专用检测车,无法在野外作业,必须在实验室中进行,况且检测程序复杂,一般需要2-3天时间,就是快速检测也至少需要半个小时以上,而我县无专门批发市场,对于蔬菜水果这类鲜活类农产品主要是在农贸市场销售,等到检测结果出来,即便发现不合格早已人去楼空,无法追溯,无法进行证据固定,再加上我们的检测报告只能作为质量安全状况的掌握,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对销售者实施处罚。
      四、部分人员道德沦丧,为了利益泯灭良心。 部分生产者为了追求收益,通过超量使用化学激素、生长剂来缩短植物生长周期,提高农产品产量,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但却大大降低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同时由于超量使用植物激素导致病虫泛滥成灾,不得不大量使用化学农药来防止病虫灾害,农药生产商为满足生产者需求,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改头换面改名换姓冲刺市场施入农田,更可恶的是,部分生产者明知故犯,将留下来自己吃的那块田,什么药都不用,用于出售的那块田里却什么药都敢用,最后形成了“生产馒头的不吃馒头,种植豆芽的不吃豆芽,养猪的不吃猪肉,养鸡的不吃鸡肉,养鱼的不吃鱼肉”等滑稽局面。据检测结果显示,我们日常生活所吃的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近七成以上都有农药残留。
      五、执法不严威慑不足,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有些法律规定虽然已经很严密了,但却由于执法不够严格,并没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比如,我县部分工矿企业把治污设备做摆设,在夜间直接排污到农田,对农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带来灭顶之灾,但部分地方政府出于税收、人情、社会影响等种种考虑,进行地方保护,对群众的举报投诉敷衍塞责,甚至为监管部门执法设置障碍,为企业隐瞒安全隐患的情况,认为只要企业进行了整改,就不需要对其进行惩处,更不需要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还有的职能部门采用放水养鱼收罚款的办法,对其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会让被保护的企业有恃无恐、恣意妄为,同时还会让守法企业感到吃亏,甚至引发对违法行为的效仿。
      六、机制体制局限性大,质量监管力不从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燃点很低,按道理说应该天天到市场到基地开展质量检测,随时公布质量安全信息,但是受很多机制体制的局限,导致质量监管力不从心。比如,开展质量检测需要在基地在市场购买检测样品,需要购买大量药品试剂,需要长期使用空调冰箱低温保存检测药品试剂,需要使用纯净水,需要大量的检测经费,但是我县财力紧张,每年只预算了微薄的经费,根本无法保障检测之需,只能象征性抽样检测;同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规定,发布质量安全信息需要经过省农业厅审核或者授权才能发布,就是新闻媒体报道的质量安全事件也是根据质量检测机构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和其特定的职业优势打入企业内部才能进行,其他社会各界就是想参与监督也无从入手。
      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困难重重,但是也不能作为放任自流的理由,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监管。
      一、科学制定规划,形成规模生产格局。 一方面,国家应加强粮食直补调研,改变现行粮补政策,让撂荒的土地不再享受粮补政策,防止土地撂荒;另一方面,国家应研究制定土地合理流转的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专合组织集中,按照统一种植规划、统一购买药肥、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获上市的规模化生产格局;另一方面,政府应按照一个乡镇只发展一至二个特色产业的思路,合理规划种植类别和种植区域,尽可能将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种植,即可解决粮经作物插花种植管理难、收购难的麻烦,又可促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问题,还可解决有品牌无产品的尴尬局面。
      二、 加快基地建设 ,推进农业标准到位。 一要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围绕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区域性地方标准制修订,为质量安全有效监控提供依据。二要推进标准化,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以园艺作物标准园和“三品一标”基地为核心,全县性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要提高标准普及率,加快基层农技人员标准化推广能力培训,因地制宜制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将农业标准变成“明白纸”,不断提升指导农民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扶持力度,使其成为标准化生产的主力军和引导者,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严格执行安全用药规范;在蔬菜、茶叶和水果等作物上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要探索标准化新模式,以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管理新途径、新模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市场拉动、农民主动的农业标准化新格局。
      三、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要设立监管机构,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根据上级机构职能设置方法,增设县级、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托现有的农技推广体系,通过强化职能、明确岗位、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力争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切实提高监管、检测、信息报送和产地准出服务能力。二要强化监管手段,一方面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每个乡镇首先购置一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一台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一台试剂冰箱、一台笔记本电脑等最基本的设备;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检测仪器的开发研究,借鉴酒驾速测仪设计理念,尽可能简化检测程序,缩短检测时间,便于及时快捷检查农产品质量。三要配强监管队伍,要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培训规划,抓好各级监管、检测、技术指导和服务队伍的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重点抓落实、抓作风、抓效能建设。县级抓好乡镇、村农技人员和农资经销人员培训;乡镇抓好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的培训,力争尽快构建起一支 “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做好农资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对违法生产、销售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保鲜剂、抛光剂的单位要坚决严管重罚甚至取缔其资格,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药肥。二要加强生产过程监管,把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和农业部更新发布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搬到田间地头,让生产者可以自行对照查看,同时督促生产单位按照农业部门统一监制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格式如实填写和记载生产资料购买记录、田间农事操作记录、产品流向及质量检测记录等,逐步实现纸质可追溯。严防违法违规使用甲胺磷、水胺硫磷等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从生产过程中促进安全。三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加大质量检测频次和范围,每月到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对即将采收和正在销售的鲜活农产品采样检测,对于检出的不合格农产品立即责令退市,并将结果通报执法部门,层层追溯到源头,坚决防止不合格投入品和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五、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警示教育,促进秉公执法,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特别是基层监管队伍的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同时要适时组织对监管执法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以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提高监管执法公信力。二是加强对生产者的培训教育,促进依法生产。要通过利用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开展,广泛印发农产品生产经营须知、致全县农民朋友公开信、农产品市场准入须知以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等资料,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促进安全消费。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农产品安全选购技巧以及质量投诉方式和渠道,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不合格农资和农产品。
      六、探索长效机制,编制长效监督网络。 一是编制法制监管之网。要切实加强立法研究,认真征求基层管理人员意见,对法律法规职能划分不清、监管盲区进行修订完善,该废止的一定坚决废止,防止出现部门有利抢着管无利绕着走的局面,同时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权限下放到基层,以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质量安全动态,二是编制社会监督之网,纵观近几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社会监督力量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毒豇豆、毒韭菜、毒奶粉、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等农产品安全事件,都是消费者通过媒体揭露出来的,可见,我们在编制法制之网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舆论之网的作用,让社会监督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最积极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三是编制渎职问责之网,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必需由党政或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连做法,不管是否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只要党政领导没有亲自挂帅、监管部门不尽职尽责、监管经费不足额预算的,一律从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