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增7县享受高校招生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20.05.2014  11:55

  原标题: 我省新增7县享受高校招生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19日,记者从招生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精神,我省高校招生录取中,新增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7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待遇。

  根据今年的实施规定,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中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本科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同时规定,在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照顾政策。记者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