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五抓”举措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星级服务

15.04.2016  15:37

  2013年来,宣汉作为首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县,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制定评定指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试点推动,严格考评,在全县15个片区农技站和54个乡镇农技站中开展星级服务创建试点。2013年,共评定一、二、三星级站6个,2014年评定一、二、三星级站8个,2015年评定三、四、五星级站20个。同时,我县胡家农技站、峰城农技站被全国农技中心评为全国首批五星级农技站。主要开展了:

  1.抓改革,理顺体制。2014年,宣汉县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农技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机构改革,将原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水产局合并,重组成立了县农业局。合并后,县农业局局属县级事业单位总人数441人,其中:种植业281人、农机26人、畜牧98人、水产36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316人,其中:农技123人、农机52人、畜牧兽医141人。目前,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暂保留原有机构和编制设置,共设置了15个片区农技推广站、54个乡镇农技推广站、54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财、物由县农业局主管,农技人员的办公、人员等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养老、医疗等待遇按同类事业单位的政策执行。目前,基层农技推广岗位明晰、职责清晰、网络健全,基本形成了“县局决策、片区站为纽带、乡镇站为基础、村级站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2.抓管理,规范运行。建立了规范严明的运行管理、工作责任、绩效考评等制度,规范农技人员行为。全面推行“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全面落实人员岗位管理。对新进入人员、现有在岗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实行农技推广岗位证书管理;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省级调训、县级集中培训、田间学校实训等方式,分产业和专题办班,持续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三是加强绩效考评管理。建立农业局、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5:3:2的考核机制,结合星级服务创建工作,科学制定评定指标,明确“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创新服务、农业安全”等五个大项、19个小项考评指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技术指导费补助、职称评聘等挂钩。四是建立表彰激励机制。结合“技术走基层”、“技术扶贫”活动,广泛开展“最美乡镇农技员”、“十佳农技员”、“优秀技术指导员”等评选活动,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3. 抓建设,改善条件。2011年来,我们依托中央投资项目,按照“集中打造中心站树牌子、综合打造乡镇站建窝子、全县协调发展统一样子”的建设思路,采取“四种方式”(新建、联建、购买、改建)、实行“五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示,统一设备购置)、推行“六大举措”(项目支持、资源整合、部门减免、乡镇政府支持、县级站所帮扶、单位自筹),全面建成54个乡镇农技站,有效改善了基层农技人员办公环境和农技推广条件。所建办公用房权属明晰,标示清晰,功能完善,设施齐备,不但成为了农民朋友技术咨询的服务站,也成为了基层农技人员盼望多年温馨的家。

  4.抓服务,提升水平。建立“专家定点联系到片、农技人员包村到户”推广责任制,“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确保良种良法、物化补贴和信息服务“三入户”。通过示范户培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包村联户技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等,多方位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于扶贫攻坚大局,优选了211名农技员深入全县211个贫困村开展“协助编制一个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帮助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指导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发展一个主导产业的“五个一行动”,凸显农技人员身影,展示农技人员形象,体现农技人员价值。

  5.抓创新,探索新路。为有效探索新时期农技人员服务新路子,2014年我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我们成功探索出技术入股联合发展、成果转化助推发展、院县合作加快发展、自主创业引领发展、科企联合带动发展、科技服务支撑发展6种创新创业模式。全县51名农技人员和49个农技服务团队,以带薪离岗、带薪兼职等方式领办创办经济实体75个,与省农科院、省畜科院院县合作实施课题研发及创新推广项目49个。一是创新机制,为农业科技人员“松绑”。打破身份限制,鼓励在职农业科技人员以带薪离岗、兼职兼薪等方式,承包、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开展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保留身份和工资待遇不变。二是强化保障,为农业科技人员“壮胆”。县专改办出台了系列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创新扶持政策实行“四个优先”,即:创新产业优先规划,创办领办项目优先立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投入,农业科技项目基础设施优先配套;明确股权收益和薪金报酬归个人所有,科技成果在县内转化推广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一次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科技经济实体一次性给予40—100万元资金扶持,对公益性创新、转化、推广贡献突出的专家或团队,给予5—20万元奖励。三是精细管理,为农业科技人员“加责”。制定创新创业管理细则,建立年终测评制度,从严管理考核,连续两年成效显著的评为“创新创业之星”,一年内无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效不明显的中止协议、责令返岗,确保农业科技人员放得出、管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