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市县五大领域大部制 整合卫生等机构职责

13.06.2014  16:12

  转变政府职能、限定政府机构限额、严控人员编制数量……12日,记者从我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今年也将全面推开。目前整合卫生、人口计生机构职责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市县将在农业管理、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推进大部门体制。

  本报记者 尹明亮

   自设非行政许可审批全取消

  在此次市县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中,将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今年,市县政府要编制完成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现行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市县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全部取消。

  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还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政府层级间事权关系,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推进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根据计划,市县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于2015年全部推开。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省政府关于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宽进严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完成。

   有条件的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

  记者了解到,在政府管理方面,市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将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中心也将下移。根据要求,市县政府要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此外还将清理、整合、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在县域范围内实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在2014年,我省将全面梳理市县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市县政府将继续推进大部门体制,推进机构和职责的整合。根据安排,今年市县继完成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体制调整后,正在整合卫生、人口计生等机构职责,下一步,农业管理、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的机构整合工作也将展开。在城市,将整合市容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相关机构职责,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关系,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体制。

   不得在限额外自设行政机构

  根据要求,市县政府机构设置也要体现本级政府的功能特点,市县政府机构可在规定的限额内从实际出发确定,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允许一个部门对口上下几个部门。今后,不得在规定的限额之外自行设立行政机构,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在市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面,今年将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取消中小学、公立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按照计划,2014年底要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2015年底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据了解,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将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

微博推荐 一键关注 已关注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