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联手 掐灭医患纠纷火苗

31.07.2014  23:48
县乡村联手 掐灭医患纠纷火苗 来源:健康报
  县有“领导小组”、乡有“中心”、村有“工作站”……在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由政府主导构建的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就是希望将每一例医疗纠纷在“火苗”初起时及时“掐灭”。依靠这一体系,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不再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化外之地”。近日,记者走访了该县部分乡村,对这个体系的特点有了切身的感受。
  一起纠纷  两天化解
  今年3月,在平昌县岳家镇云峰村卫生室,一位患有慢性胃炎合并冠心病的老人,在卫生室接受输液治疗时突然死亡。村医何大忠马上面临患者家属的高额索偿。
  “这种事情在农村出现的次数不多,一旦出现,都是了不得的事情。”平昌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张必大说。事件发生后,该中心马上派出2名医疗专家赶往现场调查。结果发现,何大忠在输液前的皮试操作不规范,对患者的心脏病发作负有一定责任。最终,在村委会主任、镇政府干部的综合协调下,何大忠、患者家属达成了一个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一场可能酿成激烈矛盾的医疗纠纷在2天内得以化解。
  “这种处理速度,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平昌县卫生局局长何景明表示,以前村医面临医患纠纷,往往私下解决,缺乏一个公正合理的协调机制,让村医在执业安全的道路上步履维艰,也让纠纷发生后的农村医患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
  2012年5月,平昌县由政府主导开始构建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在县卫生局成立和谐医患关系领导小组,在乡镇成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心,在村卫生室成立和谐医患关系工作站,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每个层级都有专人负责,畅通患者的投诉渠道,确保医疗纠纷一旦出现就能得到及时介入和处理。
  平昌县还将医患沟通的触角延伸至社会各阶层,公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从业人员等义务监督员657名,采取法、理、情相济的方式,促使当事人放弃不合理诉求,有效推进医患积案化解工作。
  医疗纠纷同比下降三成
  “2012年,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共发生42起医疗纠纷,2013年这一数字下降到28起,同比下降了33%。全县无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在平昌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张必大告诉记者,“一方面,这个体系督促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医疗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另一方面,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让当事双方都感到满意,最大可能减少了医闹行为。
  “医患纠纷发生后,只要能及时介入,让当事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到谈判桌前,依法依理沟通,事件一般都能较为圆满地解决。”平昌县白衣镇卫生院院长张勇回忆,今年2月,该院就出现一起医疗纠纷,一位产妇因早产导致新生儿未能保住,向卫生院提出索赔要求。依托白衣镇和谐医患关系中心,白衣镇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人员及义务监督员迅速介入,聘请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组建调解团队,最终以让患方信服的证据化解了纠纷。
  张勇表示,以前卫生院每年都会发生5起~10起医疗纠纷,处理纠纷曾经是让卫生院非常头疼的事情。现在,藉由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卫生院每个月都会牵头组织一次医患沟通座谈会,邀请患者代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等部门参与,收集患者的意见、建议,全面预防排查医疗纠纷,防患于未然。
  “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实现了医患之间零距离沟通。而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关键还在于强化医疗质量。”何景明表示,平昌县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医疗机构首诊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办法,引导医生真正负起责任,并对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