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8.08.2015  20:50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研究解决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一、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县级人大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2月选举产生,核定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现实有23人(其中驻会委员12人)。换届选举时,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分配往往注重人员的广泛性,对组成人员的专业能力注重不够,形成党政干部、综合型人员较多,具有法律、经济等方面专业特长的人员偏少。二是常委会机构设置不合理。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现设置“两室四委”,即办公室、信访室、人事代表工委、经工委、法工委、社工委6个正科级工作和办事机构,目前没有财政经济、农委、环保、规范性备案审查等专门工作机构,也没有财务、后勤、老干部服务中心等专门办事机构。同时,在机构设置上与市人大常委会不对口,市内各县市区也不一致,造成工作上对口协调出现难度。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随着近些年人员的离退,我县人大机关专职工作人员十分欠缺,今年又即将退休两名,在五年内将要退休的人员达17人,而且40岁以下的仅有3人,其中两人还是借用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偏大,没有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不仅影响了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和效率,而且也不利于人大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机关人员超编较严重。我县人大机关核定人员编制23人,现实有人员48人,包括: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退职常委会副主任4人,机关各委室工作人员41人。五是人大机关干部在外兼职较多。目前,人大机关各委室抽派在外的兼职人员11人,其中办公室1人,代工委1人,经工委4人,社工委3人,法工委1人,信访办1人。除专职驾驶员、借用2人和临聘的3名工勤人员外,实际专职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仅12人。六是人大干部交流提拔使用机制不活。一方面人大机关内部提拔使用干部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外部交流提拔也不够,有些干部在人大机关一呆就是10年或10年以上,造成“铁打的营盘难动的兵”,影响了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兼职较多。各乡镇的人大主席普遍都兼有多项党政工作,大部份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兼职工作上,无法专做人大工作,“肥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大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由于乡镇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代表,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选民,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也较少。三是乡镇人大工作人员未真正落实到位。全县44个乡镇虽然多数名义上都配备了专兼职人大干事,但人员不固定,变动太频繁,业务不熟悉,也影响人大工作的推进。   二、加强新时期县乡人大自身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县级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注重吸收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进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素养,促进人大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合理设置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适度增加人大机关人员编制。要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使市、县人大工作机构设置基本对口;要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促进人大各项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加大干部提拔交流力度,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对年富力强、思想素质好、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在常委会机关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大干部定期交流到党政部门工作,并将党政部门的干部交流到人大机关工作,形成干部交流使用的合理机制,有效增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干部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体学和专题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要把人大当作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输送到人大机关工作锻炼,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及全局观念,使他们在宏观上熟悉了解各方面的工作,然后再予以交流提拔,乃至重用。五是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探索创新。既要依法履职行权,又要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大胆探索人大工作的运行新机制,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顺应民意、探索创新。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寻求新突破,努力提升工作评议、专题询问、重大事项决定的质量。监督工作要依法开展、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六是大力提高人大干部服务意识。要依法、准确定位人大的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真正为民代好言、行好权、服好务,尽到县乡人大的职责。   (二)关于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要充分调动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干事的工作积极性。乡镇人大主席尽量少兼职,在届期内尽量保持相对稳定,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要认真研究和开展人大工作,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二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人大意识,提升专业能力,规范乡镇人大工作,有效解决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干事“业务不专”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保障。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方人大的工作实际,从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加强人大工作保障,制定完善代表参加活动的补贴标准和奖惩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者和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有效促进乡镇人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