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三到位”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27.03.2015  10:12

    近日,隆昌县对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安排到位。由县政府办牵头,由县法制办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对外公布《隆昌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工作。3月20日前,将暂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申请送县法制办呈报县政府批准,并将县政府批准暂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于2015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

    二是摸清家底,落实到位。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于2015年3月底前,全面落实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查漏补缺工作,重点自查硬件是否达标、服务是否到位、台账是否明晰,工作是否落实;并由县监察局负责,县目督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于2015年4月初进行督查问责。

    三是找准症结,整改到位。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监察局,县目督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针对每个县级相关部门、每个县级部门独立办事大厅、每个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所涉及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疏理,县监察局统一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并由县监察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县委和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