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一楼盘被曝小产权房当商品房卖
14.11.2013 15:0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购房者:我买的商品房成了小产权
来自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的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希望退休后能在成都养老。经老乡介绍,他在三道堰镇水乡中.南海选中了一套80余平米的房子。买房时,售楼小姐介绍说该楼盘已经拿到了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150亩的用地指标,属于商品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价格便宜,又是商品房,马先生毫不犹豫买下了该房。他说,天祝县的老乡在该楼盘共买了150多套房,其中一名罗姓老乡一次性就买了4套。
马先生称自己的房子是2009年买的,当时价钱便宜,还不到2千元。开发商说交房后2年内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今3年过去了,还没办下来。业主们最近到相关部门去询问,才知道该楼盘根本就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实就是小产权房。好多购房者都觉得上当了。
来成都打工的张先生说,他一直想给儿子买一套房子,考虑到成都市区的房子太贵,遂决定在郊县买房。当时借钱买房时,所有亲戚都劝他,既然没有钱就买一套小产权房算了。他怕小产权房将来被政府推掉,所以还是四处借债,在成都市枫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水乡中.南海买了一套“商品房”。
张先生说,当时买房就怕上当,自己是看到开发商将承诺办“双证”写进合同后才放心的。他说,之前自己也看上了位于郫县安靖镇的一处小产权房,售价每平米2千元,而水乡中.南海当时的单价为3700余元。考虑到是商品房,他一咬牙就买了,没想到还是买的小产权房。对此,张先生十分愤怒,“开发商简直就是骗子,连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都要骗。”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购房合同,记者发现这并不是标准的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自制合同。在合同第十条“关于土地权属和房屋产权的约定”中有这样的内容:“甲方承诺在交房后两年内,取得该房屋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在办理房屋分户产权后两年内为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售楼人员至今咬定能办“双证”
近日,记者来到水乡中.南海小区,以买房人的身份进入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售楼部没人,要买房只有找物业公司的人问问。
物业部一位姓龙的小姐听说记者要买房,直接说道:“如果买套二的直接就不用问了,早就卖完了。”记者遂称要买套三的,龙小姐说套三的也只剩十多套了,都是复式房,面积很大;140多平米的只剩2套,其余的都是160多平米的。
记者提出去售楼部看看沙盘,龙小姐同意了,带记者来到了离物业部大约200米的售楼部。售楼部大门紧锁,龙小姐打开大门后,指着沙盘详细介绍了楼盘的价格、区位、绿化、朝向、车位,甚至物业管理等。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区位图、沙盘、户型模型、销售进度表、堆积如山的宣传资料一应俱全。其中,销售进度表上,除了标明不同楼房的面积和价格外,还用“红点”标出已经出售的楼房,而整张销售进度表上的所有房子都被标红了。
龙小姐介绍称该楼盘是商品房,记者在售楼部仔细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的《商品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五证,连复印件也没有看见。当记者询问为啥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龙小姐声称楼盘的土地批文早就有了,肯定可以办理“双证”,还可写进合同。记者又问为啥售楼部关了,龙小姐说因为将近2千套都快卖完了,所以就把售楼部关了。
已拿到国有建设用地批文?还没有
开发商成都市枫茂置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鲜律师告诉记者,公司2005年就与三道堰镇政府达成了水乡中.南海小区的开发协议。汶川地震后,借着当时成都灾后重建政策,开发商以建设用地指标平移的形式,拿到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150亩的用地指标,并向郫县土地储备中心上交了建设用地异地挂钩指标费。每亩20万元,共交了300万。2010年,公司还上交了失地农民社保款,共1197万元。所以,这个楼盘肯定不是小产权。
真是这样吗?
记者就水乡中.南海的土地问题采访郫县国土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贺娟,她表示:“清楚得很,我都去现场给好多购房者作过解释了。”
贺娟称,开发商以交了异地挂钩指标费和失地农民社保款为由,向购房者宣传该楼盘一定能拿到“双证”,这是不负责任的。实际上,这些费用并非土地出让金,与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异地挂钩指标费本该由政府支付,计划拿地的企业只能算是帮政府提前垫付。2010年12月31日后,枫茂公司再去交这类费用,郫县土地储备中心已经不收了。至于失地农民社保款,任何用地单位都得交,比如,修镇政府办公楼、乡镇学校等用地也得交。
对于鲜律师所说的企业已经拿到了150亩的用地指标,贺娟表示不可能。她解释说,国有建设用地指标必须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并且只批给成都市,再由成都市批给郫县。这个用地批复,只是同意某地征用150亩土地,至于征用后的土地归属,还要经过“招拍挂”才能最后确认。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就是小产权房
在三道堰镇政府村镇办公室,成都市枫茂置业有限公司一位毛(音)姓部门负责人声称,这个楼盘虽然不是商品房,但也不是小产权房,而是介于小产权和商品房之间,所以房价比小产权贵点,比商品房便宜点。他反问记者道:“你晓得三道堰的商品房卖好多钱一平米不?四五千了。”
既不是小产权,又不是商品房,那这个楼盘究竟是什么性质?
郫县三道堰镇政府张副镇长表示,该项目的确是在汶川地震前就定下来的,当时就是定位的小产权。楼盘最初名称是“成都丽江.水街.水巷”,后来改名为“水乡中.南海”,现在又叫“水景步行街”。楼盘土地性质目前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是国有土地,所以这个楼盘依然是小产权。
张副镇长说:“上个月28号,一百多号人来上访,说他们被骗了,要我们给他们解决房产证和土地证。我们拿到也头痛”。
开发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呢?郫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刘小平认为,开发商既然已经将办理“双证”写进了合同,如果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就不属于消费欺诈,只属于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属无效合同,那就难说了,但这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认定。
三道堰镇政府村镇办公室周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在巡查,一旦发现有小产权房售楼部开门销售,就要让他们立即关门。周主任还表示,由于有太多的购房者经常上访,镇政府准备向县政府汇报,希望由工商、经侦等部门配合行动,力争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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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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