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官气”应从具体事着手

08.03.2014  13:59

    本网讯  (记者 何勇海)    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近日,四川省彭山县下发《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在全县公开提出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十个不准”,并鼓励群众举报,凡有违反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

  不可否认,和一些重大、恶劣的行为比起来,当众叼烟、剔牙的确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若因此认为这些行为就不需要管理、约束,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就拿当众叼烟来说,中办、国办去年年底曾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试想,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叼烟,甚至毫无顾忌地吞云吐雾,岂不是公然违反有关规定?如此当众破坏规矩,会给群众留下什么样的印象?还怎么在群众中树立形象和威信,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样,当众剔牙颇为不雅,在让旁观者觉得不舒服的同时,也影响了个人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正像很多网友指出的那样,一些党员干部当众叼烟、剔牙,不仅有碍自身形象,还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轻视群众、慵懒散漫的不良作风。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更关乎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叼烟、剔牙之类的行为,都与干部形象、作风密切相关,不可等闲视之。所以,像彭山县这样对党员干部当众叼烟、剔牙立规矩、说“不准”,不仅不是小题大做,而且很有必要,体现了“抓作风”、“树形象”须从细节做起的内在要求。   “官气”不去,“民气”难聚,形象难树。在全党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形势下,“去官气”既要着眼于思想根源,在大事、大节上高标准、严要求,也要关注日常行为、生活细节,从一点一滴抓起,管住一言一行。只有这样,“去官气”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