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法治:四川治“县”进行时

14.05.2015  10:28

本报制图/朱濉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将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5年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务实创新落实年,把县(市、区)作为依法治省推动、落实和创新的重点,通过市(州)强力推动县(市、区)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本报记者 庞莹

近日,一场县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将德阳700余名县级领导干部作为培训对象。

200多公里外,雅安市委正与8个县(区)委书记和飞地园区(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签订依法治市工作目标责任书。

两场看似无关联的活动,锁定2015年法治四川建设重点:将法治建设的目标瞄准县(市、区)一级,把县(市、区)作为依法治省推动、落实和创新重点,通过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依法治省在广阔的基层深深扎根,开花结果。

为什么把县(市、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稳定是全省稳定的基础,要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途径,创造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早在去年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王东明便明确提出,“基层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标志,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