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赴宜宾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

28.07.2017  03:0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快推进问题整治。7月24日~27日,按照厅党委要求,由厅执法总队专项检查组赴宜宾市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开展督察工作,对宜宾市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探、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用地进行专项督察。

检查组与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委县政府、交换了意见、分别听取了市县国土部门汇报,包括涉及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检查组先后到江安仁和百竹海县级自然保护区、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18个点位进行现场督察,包括江安县底蓬镇仙鱼山采石厂、江安县怡乐~大井铜矿、长宁县长宁镇天人美地热、竹海镇兴嘉砖厂、龙头镇九鼎煤矿、双河镇金鸡岭等。

检查组认为,宜宾对于此次环保督查工作,态度认真、细致踏实,值得肯定。并对今后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探矿、违法采矿、违法用地问题。对县域内有污染的化工项目和涉环工业及农业养殖项目,土地遗留问题,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进程,;二是涉及矿权问题,要按照省厅相关矿权处理规定,该退出的立即退出,该切割的抓紧切割,需完善手续的立即完善手续;三是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分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进一步履责到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利措施,加强汛期地灾监测,杜绝在清除工矿设备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五是市县国土部门要再一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快加紧推进整改,并且在处理问题及整改过程中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