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厅机关召开纪念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

29.06.2016  13:08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庆祝党的生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公安厅党委有关部署要求,6月29日,省公安厅召开厅机关纪念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厅党委书记、厅长邓勇出席会议。在家厅党委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副处长以上干部、普通民警代表,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省公安厅对厅机关17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基层党组织、21个先进基层党支部、8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隆重表彰。还举行了“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和“示范单位”命名授牌仪式。

邓勇强调,当前中央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团结统一、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凝心聚力推进 “十三五 ”良好开局具有重大意义。省委对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度重视,提出了“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近期,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这为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固化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坚守党的信仰信念、牢记党的历史使命,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群众观念,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为全省公安机关民警作出表率。

第一,要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表率。中央把“讲政治、有信念”置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对全体党员的极端重要性。做合格党员,最根本就是要做到政治合格。 要更加自觉地固“”铸“”, 把对党绝对忠诚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到血液里,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永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要更加自觉地增强“四种意识”, 主动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更加自觉地补足精神之钙, 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加强党性锤炼,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真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切实提升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职业本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第二,要讲规矩、有纪律,做守纪合格的表率。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讲规矩、有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须坚守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做合格党员,最重要就要是做到守纪合格。 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 把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最基本的要求,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弄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切实做到在政治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 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党的政治规矩的现象, 深刻汲取系列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教训,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在党内政治生活上坚决反对拉帮结派、山头主义,在贯彻政策、落实工作上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形式主义,在个人言行上坚决反对妄议中央、自由主义,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听招呼的氛围。

第三,要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表率。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央把“讲道德、有品行”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基本导向。做合格党员,最基本就是要做到品德合格。 要言行一致, 忠实地面对党、面对组织、面对人民、面对同志,看待成绩不夸大,对待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努力用实干精神求取工作实效。 要端正品行,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努力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断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守住自己的从政底线和道德防线。 要秉公办事,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大利益,切实处理好公和私、权与法的关系,时刻保持对党和人民赋予责任的敬畏,保持对法律赋予权力的敬畏,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第四,要讲奉献、有作为,做履责合格的表率。讲奉献、有作为,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体现的是共产党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精神。这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是成就事业的必备品格。做合格党员,最关键就是要做到履责合格。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党员民警要进一步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真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使命。 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藏区维稳和反恐防暴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强化立体设防,增强信息化情况下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要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公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推动,密切关注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的区域、行业、群体等社情动向,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问题,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全力化解经济发展遇到的风险和挑战。要结合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通过“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促进党员民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治安、出入境、交警、消防等窗口单位,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员示范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高效有力的服务环境。 要全力攻坚推进重点工作, 坚持改革法治双轮驱动,“四项建设”和“三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四川公安事业取得新进步。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半,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厅党委各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进展顺利。同时也要看到,少数部门、少数地方工作乏力、推进滞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压加力,全力攻坚。作为厅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紧密结合担负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宏观指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扎实抓好与本部门、本警种密切相关措施要求的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厅党委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顺利实现。

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聚精会神抓党建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厅机关党建工作“五张责任清单”(基本清单、自选清单、规定清单、鼓励清单、考核清单),通过推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把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建起来、用起来、严起来,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层层传导压力、各方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使党建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要准确把握从严治党规律,紧紧围绕“四抓四提升”,即抓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工作对公安业务的“引领效应”,抓责任落实、提升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抓“暖心工程”、提升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抓党建延伸、提升系统党建工作交流指导水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创新理念为引领,进一步拓展优化党组织活动载体,激发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总结提炼具有公安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四川公安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