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到遂宁督查遂宁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07.11.2016  18:34

  近日,省农业厅行政执法第四督查组对遂宁市农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组深入射洪县、蓬溪县开展了督查,听取了全市及射洪县、蓬溪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查阅了部分农业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及制度建设资料,并深入部分农资经销点进行市场检查,遂宁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督查组高度肯定。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作了部署。

  一是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针对督查到的问题,要求及时加以整改,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自由裁量适用,适用依法准确、严格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文明执法。严格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办案制度、公开申诉制度和“十不准”。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任性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能力。要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统一执法文书种类,按照规范要求,加强法治审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能力,规范管理执法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