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

23.04.2019  22:11

  4月12日下午,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学习。

  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欣主持学习并领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于滨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9〕4号),刘祥超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发〔2019〕7号),乔方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中办发〔2019〕11号)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川委发〔2018〕33号),殷晓波同志领学《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川委办〔2019〕20号)、《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川委办〔2019〕21号)。

  刘欣同志作中心发言并强调相关要求:

  一是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契机,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浓厚氛围,抓实支部、建强支部,全面提高新时代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要求各支部不断深化《条例》的学习贯彻,对照《条例》检视支部建设,对标对表,查找差距不足,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抓落实。各支部作为今年二季度组织学习的内容,结合《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扎实推进今年机关党建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厅党组担负主体责任,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研究,机关党委履行直接责任,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承担具体责任,突出政治导向,强化政治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

  三是结合实际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各级书记的第一责任,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

  四是继续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规定,将这项工作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按照省直工委部署继续开展“党员爱心互助工程”工作,为困难党员办好实事。

  五是落实《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把握党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严格落实党务公开监督与追责。

  六是结合前期开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