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集中学习会

29.10.201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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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学习好、宣传好《审计法》,充分了解单位和岗位在审计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法律责任,提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科技厅党组的部署安排,科技厅于10月24日下午在厅机关二会议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集中学习会,邀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静律师作专题辅导报告。专题报告会由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品华主持,科技厅在家厅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共100余人参会。

    学习会上,刘静律师主要从国家审计的角度,对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的程序、法律责任及审计发展趋势等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刘静律师对《审计法》深入浅出的解读,与会人员感到收获较大,对《审计法》和审计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更好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为,履行好岗位职责具有较强指导性。

    专题辅导学习后,杨品华副厅长强调,审计工作是监管单位和干部的有效手段,目前审计频率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明确,必须要系统、全面、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审计法》。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审计监督工作,做到主动沟通,全力争取审计组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抓好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当前和今后审计反馈的问题,各责任处室、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认领,主动带头与处室人员或单位人员共同研究,切实拿出实际行动、具体举措,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认真细化整改落实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逐一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各责任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具体把关、跟进、督促,对消极应付、无故拖延甚至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