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

25.09.2015  11:0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局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科学监管,着力解决经营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9号).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