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6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川办发〔2014〕38号文正式印发。
该《实施意见》是四川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促进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而制定的。
《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强财税金融支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共五个方面的十七项内容。明确我省发展目标是:健全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完善产业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涵盖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建立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培育10—20家龙头企业,建成1个国家级地理信息产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地理信息产业应用领域更为广泛,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强省,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重点是大力发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加快提升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积极推动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拓宽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领域、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发展重点,《实施意见》制定了丰富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地理信息技术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扶持地理信息企业发展、强化市场秩序和成果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等措施。特别是明确了要加强西部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建设,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地理信息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加强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全面提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率;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搭建省、市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统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地理信息企业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修订《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等规章;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责,支持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些具体措施紧密结合了四川实际和“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目前,我省有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830多家,排全国前列;从业人员3.6万人,2013年产业服务总值近60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25%以上。但是,我省地理信息产业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不足,数据共享和社会化应用不足,小微企业较多,产业集群化不足,规模效益不明显。我省作为人口大省、资源大省、经济大省和测绘大省,地理信息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还不强,难以满足“两个跨越”目标的客观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提供了路径、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对于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夯实社会信息化基础、打造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全面保障和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民生需求将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4年1月22日国办《意见》印发后,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时起草、修订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代拟稿》立足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和专题调研成果,吸纳了从业单位等多方意见建议,参考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选择和确定地理信息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议》以及浙江、山西、江西等省先进经验,先后征求了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以及西南交大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论证。
《实施意见》要求“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要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下一步,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既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逐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