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接受国家卫计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

10.10.2016  16:06
我省接受国家卫计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专项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精神,全面加强各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2016年9月27-29日,国家卫计委妇幼司组织督导组对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督导组采用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省省本级、广安市、岳池县3个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及岳池县人民医院、武胜县丰源医院2个签发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督导组高度评价了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一是我省各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家各有关文件,在2016年省级三个厅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助产机构外分娩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签署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该类人员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二是各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和人员登记备案完善,培训督导深入。三是在全国较早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规范,废证率控制较好。四是规范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工作,资料存档比较完善。同时,督导组也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要切实落实证章分离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人员工作交接规范,完善交接记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有关档案的精细化和精准化管理,规范申领、签发证件的记录。三是要切实加强首次签发、补发和换发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各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证件签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