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长登记 逝后捐献器官和遗体

25.12.2013  08:48

■四川在线记者 曾卓琳 摄影 华小峰

  昨日上午8时许,四川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骥在四川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登记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成为一名愿意在逝后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截至目前,沈骥是我省第一位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的在职厅级干部。

  厅长的心愿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深知人体器官对挽救生命的重要性,今天能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也是完成了多年的心愿。

  昨日8点20分,四川省红十字会骨髓库主任陈力强、工作人员王淞带着登记表和捐献卡,来到沈骥的办公室。这是陈力强和沈骥的第一次见面,在陈力强眼里,这位志愿者和常人并没有两样,“要说不一样,只是他的职务和其他志愿者不同。

  沈骥本身就是医学专家,对器官捐献工作有一定了解,陈力强和同事并没有过多阐述登记流程和细节。从沈骥填写登记表到发放捐献卡,整个过程只用了10多分钟。

  “交谈中了解到,他很多年前就有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想法,但当时我们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没有完全铺开,所以就一再搁浅。”王淞介绍,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正式试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当时四川省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在灾后重建,所以直到2012年10月才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沈骥是四川省第一位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的厅级干部,他的做法将对器官捐献工作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沈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深知人体器官对挽救生命的重要性,今天(24日)能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也是完成了多年的心愿。

  最大的慷慨

  沈骥在前6个选项后的框框里都划了勾,表示愿意捐献这些器官,而在“其它”选项栏里手写了“遗体全部”四个字

  昨日下午,四川在线记者在四川省红十字会骨髓库办公室见到了沈骥登记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登记表”只有一页纸,上面除了沈骥手写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还登记了家属姓名和联系方式。“登记表”最后一行的“我自愿捐献的器官”里有7个选项,分别有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和其它。沈骥在前6个选项后的框框里都划了勾,表示愿意捐献这些器官,而在“其它”选项栏里手写了“遗体全部”四个字,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编号是“51000240”。

  省红十字会骨髓库工作人员介绍,这张“登记表”由四川省红十字会保存,而沈骥手里还有一张类似于银行卡大小的“捐献卡”,上面印有凹凸状的编号,和“登记表”上的一样。捐献卡由志愿者保存,除了是一个凭证,也方便志愿者及家属在器官获取前出示,医院看到捐献卡会主动和红十字会联系。红十字会将派“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器官获取过程。“他(沈骥)填写的登记表和其他志愿者也并没有不同,志愿者在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时,一般都会在前6个选项里全部划勾,而‘遗体全部’的意思是指愿意将遗体作为医学教学使用。

  看数字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实现器官移植的患者与申请登记需要移植的患者比率为1:70,远远高过全国1:30的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是 供 体 不足。我省2012年8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登记自愿捐献器官的已有400多人,实现 器 官 捐 献12例。

  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和做法

  由申请者本人以书面形式到省捐献办公室或市(州)工作站进行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若潜在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捐献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并报送省捐献办公室。经捐献办公室确认,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当志愿捐献者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协调员,并上报省捐献办公室。省捐献办公室安排协调员并联系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协调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等问题,向潜在捐献者家属确认捐献的意向;评估小组负责评价潜在捐献者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是否处于待捐状态等。

  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判定死亡。在协调员见证下,由捐献者家属代表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捐献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签字确认(或委托代表签字确认)。协调员汇集捐献者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死亡证明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等文件资料复印件,并上报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在器官获取组织的指导下,严格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

  协调员严格按照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见证器官分配过程;待器官移植完成后,由协调员向省捐献办公室报送器官接受者的相关资料。省捐献办公室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完成登记表》。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摘取器官的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有捐献遗体意愿的捐献者,由协调员联系遗体接收单位接收,对没有捐献遗体意愿的捐献者和不符合捐献遗体条件的捐献者,由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捐献办公室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建立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缅怀网站进行网上缅怀纪念;积极争取规划建设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对困难的捐献志愿者家庭,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给予必要、合理的人道救助。

  ■新闻延伸

  从志愿者到捐献者还有很多条件

  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并不意味着最后能捐献器官。王淞介绍,目前,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公民都可以通过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但从志愿者到捐献者,还有很多制约条件。“四川省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452医院共4所。目前医学临床上,捐献者条件必须满足65岁以下,且是脑死亡、心脏死亡或脑心双死亡者才有最终捐献器官的资格。”王淞说,如果年龄超过65岁,或65岁以前患有慢性病、脑部肿瘤以外的其他癌症患者(因器官会最终衰竭)都不能实现器官捐献。“而捐献遗体则没有那么多要求,遗体没有年龄和疾病限制,可以用作医学教学使用。”陈力强介绍,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负责“三献”,即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截至目前,省红十字会已累计登记400余例捐献器官志愿者,安排协调员参与见证的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12例。“以后,中国红十字会还将开通网络登记平台,志愿者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将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