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爱卫办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卫生日暨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31.03.2014  21:34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爱卫办 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卫生日 暨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科学城卫生局、爱卫办: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2014年世界卫生日(4月7日)的主题为“病媒传播的疾病——小生物、大威胁”。今年4月也是我国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主题为“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卫生日暨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14〕249号)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4〕1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大众防病能力
  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2014年世界卫生日暨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以病媒生物引起的虫媒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台、广播台、报社、网络等大众媒体,利用社区专栏等,多形式广泛开展病媒传播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和能力(活动相关材料及宣传海报样本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www.nhfpc.gov.cn健康节日纪念日子站下载)。
  二、大搞城乡环境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随着气候逐渐转暖,各类病媒生物进入孳生繁殖季节。各地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控原则,紧密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污水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卫生管理,落实保洁制度,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虫媒孳生地。
  三、开展统一防制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危害
  各地要根据本地对病媒生物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和专业防制队伍,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按标准进行室内外环境投药,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重点加强宾馆饭店、超市食品柜台、老旧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使用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力争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好世界卫生日暨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级卫生城市(乡镇)、卫生单位要率先垂范。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或省爱卫办。
  1.世界卫生日活动总结和相关宣传材料、音像资料上报时间:2014年4月19日前。
  联系单位/人: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龚俐
  电话/传真:028-86134617
  电子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2.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上报时间:2014年5月17日前。
  联系单位/人:省爱卫办  赵洪伟
  电话/传真:028-8613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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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4年世界卫生日暨爱国卫生月宣传核心知识
     2.宣传海报样本

省卫生厅        省爱卫办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办发(14)104号,卫生厅、爱卫办二家联合行文 [  ] 38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