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爱卫办关于对2016年拟上报全国爱卫会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名单的公示

22.09.2016  23:08
四川省爱卫办关于对2016年拟上报全国爱卫会 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名单的公示
  2016年9月20日,省爱卫办组织省爱国卫生咨询评审专家、相关部门和市(州)爱卫办对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内江市隆昌县等12个县城、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等68个乡镇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卫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成都市双流区等8个复审国家卫生县城有效地巩固了国家卫生县城成果。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四川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质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省爱卫办现对拟上报全国爱卫会命名的12个县城、68个乡镇名单和拟上报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的8个县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周。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单位名称:四川省爱卫办
  邮编:610041

  附件:2016年拟上报全国爱卫会命名和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名单


                             四川省爱卫办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2016年拟上报全国爱卫会命名和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名单 [  ] 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