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打飞的回成都领证
2016 年 2月1日,成都市青羊区婚姻登记处,一对办理结婚证的小两口分别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按下手印。
新人展示刚办好的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也要指纹‘解锁’!”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正式实施第一天,成都各个婚姻登记处,一早就备好了鲜红印泥,等待准夫妻们前来办理结婚证。
新《规范》中增加了“指纹认证”的一项,受到众多新人欢迎。他们说,在按下指印的那刻,领证也变得更加庄重了。
记者通过梳理,并从成都多个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新《规范》还规定了,在申请结婚、离婚时,除了要按指印外,还须作手写笔录,当事人要现场复述声明书等。此外,《规范》中还新增不少便民措施,“还是为了让婚姻登记更加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于2003年发布,时隔12年后,新《规范》再出台,能带来哪些好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新《规范》实施后,婚姻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新变化
专属指印认证
仪式感和规范性增加
新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要求当事双方在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须要签字,还要求双方现场按指纹认证。
登记人员说,旧版本中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选择签字,或按指印,并未要求签字和指印一同登记,“结婚登记是获得法律的认可,那刻是很庄重的,按上独属自己的指纹,更能体现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规范性。”
手写询问笔录
离婚时需要单独面询
目前,在离婚环节上,还增加笔录问询的审核程序。当事双方在选择离婚时,登记员将通过现场笔录,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财产是否共同协商好了、有没有达成一致、是否真实、对孩子和财产的处置是否有异议等相关问题。
而按照规定,现场笔录只能通过手写。同此前相比,今后的离婚登记工作的时长自然会延长。
同时,登记员提醒市民,离婚后记得在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信息,以免下次结婚时,个人婚姻信息未更换而无法办理结婚证。
推出便民措施
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此外,新《规范》还增加了一些便民措施。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婚姻登记处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单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保护当事人隐私。
有故事
结婚
按手印领证,“跨国恋”修成正果
“字迹还能模仿,指印才是唯一”
1日上午9点,成都各大婚姻登记处,不少市民已开始排队办理婚姻登记。
相比于5月20日、2月14日等节日,登记处的人气并没有多“旺”,但仍有不少新人赶来“尝鲜”,当天是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首日,新规中一项按指印领证的规定,吸引了不少准新人前来打听。
“我们‘跨国恋’快3年了,今天终于领证定终身了!”当天11点左右,刘先生和马女士来到青羊区婚姻登记处,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后,两人在《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上,填写登记信息,并郑重地签上姓名,按上鲜红的指印。
随后,他们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展示了刚拿到的结婚证,并在现场发起喜糖,“大家都沾沾喜气。”
1月30日晚,刘先生专程从日本打“飞的”回国,为的是赶在2月1日当天,完成答应马女士的承诺,“他在国内读博士时我们相识,后来他去日本念博士后。”
“听说了今天新规出来,感觉按手印后,显得更加的庄重和神圣。”马女士体验了一番新规后的登记流程后,“字迹还能模仿,指印才是唯一嘛。”
离婚
增加指印询问笔录,离婚登记时间变长
“也许是多留时间,让我们作最后的考虑”
同结婚的喜庆不同的是,在新规的规定下,离婚和结婚的场所要分开,而离婚登记时不仅增加了签字和指印,还新增了离婚的问询笔记。
1日当天,多位男女选择来到所在的婚姻登记处,选择了离婚登记。周先生走出来时,步伐有些沉重,“两年多了,感觉不适合嘛,和平分手了。”他说,在进行离婚登记时,他们分别接受了面对面的问询,并现场作了询问笔录,之后签上各自的名字,郑重地按上手印,“早上看了报纸,知道增加了这些,自己去签字按手印时,才发现很庄重,也许是多留点时间,让我们再作最后的考虑。”
一名登记员说,主要问题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有没有达成一致、是否真实,以及对孩子和财产的处置上是否有异议等。
“笔录可以判断离婚是否自愿,是否存在假离婚等行为。”该工作人员称,问询笔录和签字按指印,确实让离婚的办理时长变长,“但这样也让婚姻登记变得更为完善。”
看解读
婚庆服务机构
取消任何搭车收费
要保护当事人隐私
2003年,民政部出台过《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什么要在时隔12年后,出台新规范?新规范能带来哪些好处?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曾有婚姻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为此,民政部曾于2004年下发了《民政部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坚决取消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项目和各种搭车收费。为进一步解决此问题,新《规范》也提出了“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等明确要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婚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闪婚闪离、家庭责任感缺失等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背道而驰的现象,为此,《规范》将相关内容纳入其中。所有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不仅要在声明书上签字,还要加按手印,以增加双方的仪式感。《规范》要求,婚姻登记处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单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这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此外,由于大多数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由民政助理兼任,力量不足,人员变动大、更换频繁,导致办理登记随意性大、搭车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办理时有发生、办理登记时间无法保证等问题。同时,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无独立办公场所,硬件设施较差,不能实现实时在线登记,没有档案室、档案管理不规范,不仅不能给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更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必须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婚姻登记依法依规、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