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落马“博士书记”曾盘剥农村拨款买字画

24.09.2014  13:56
蒋永清

  一位头顶“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等多项头衔的市委书记,开会时曾拒绝基层单位为其摆水果,暗地里他却盘剥农村拨款为其字画买单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衡阳

  在法警的押解下,蒋永清低头走向了法庭。站在被告席上,这位曾经的“政治明星”已经没有了昔日风采。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涉嫌贪污受贿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永清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1225.034万元、同时涉嫌伙同他人贪污37万元。

  蒋永清,这位头顶“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等多项头衔,并屡被上级肯定的“学习型”官员,又走出了怎样一条贪腐之路呢?随着此案的一审开庭,案情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开会时拒基层单位摆水果

  “学习型官员”,这是蒋永清落马前当地大部分官员对他的评价。

  出生于湖南永州的蒋永清,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在株洲硬质合金厂参加工作,并在该厂党校任教员。

  1997年6月,蒋永清的仕途从株洲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起步。其间,他研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研究院中国现代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在职)。

  此后几年,蒋永清先后在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委党校任职,几乎每年都有进步。2007年11月,蒋永清任株洲县县长。3年后,蒋又调任醴陵市市长、2011年12月,蒋升任醴陵市委书记。

  “作为市长,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不断学习是基本前提。正如古语所说,‘为官不学半个盗,读破万卷品自高’。”这是时任醴陵市市长蒋永清接受媒体采访时畅谈自己学习的感受。

  媒体披露,蒋永清经常随身携带纸笔,随时随地记录、摘录资料。爱学习的蒋永清有“五必”学习习惯:晚上的电视新闻必看,每天的主要报刊必阅,有名的管理书籍必读,需要的有关资料必录,重要的政策文件必背。

  因为爱好学习,这名株洲地区唯一拥有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

  当年,蒋被株洲市委评为“优秀市长”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注重调研。在醴陵任职后,蒋永清每周安排一两次调研,下基层、下企业、下农户。半年时间,他走访了醴陵所有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大部分社区、村组。

  蒋在工作生活中也给人留下了清廉的印象。除了“力当清白官,志做清白人”这样的言语表达。公开资料还记录,他每次到基层单位或企业调研视察工作,坚持只在单位食堂就餐,并且在开会时,拒绝基层单位在桌子上摆水果。

   要求开发商“跨省购礼

  然而,这位以“清廉”示人的市委书记最终因腐败落马。

  2013年3月29日,随着湖南省纪委的一纸公告,这位“博士”市委书记的仕途戛然而止。当天,由湖南省纪委主办的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蒋永清“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2013年5月28日,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蒋永清被衡阳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同年6月14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蒋永清被衡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蒋永清在担任株洲市委党校校长、株洲县县长、醴陵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人事录用等过程中,涉嫌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8次单独或伙同赵善军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25.034万元。同时,蒋永清还涉嫌伙同他人贪污37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蒋永清的主要贿赂款来自一些开发商的“进贡”。

  彭益清系株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7年至2012年期间,彭益清在株洲县开发了“和城国际”房地产项目。他还先后承揽了株洲县标线标牌工程、2009年度株洲县农村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株洲县王拾万涵闸重建工程、2012年醴陵市农村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等工程。在上述项目开发和工程承揽过程中,彭益清多次找时任株洲县县长或醴陵市市委书记的蒋永清帮忙。蒋永清利用职务便利为彭益清在“和城国际”项目土地竞拍、提高容积率、分宗办证、规费减免等方面及相关工程招投标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2007年下半年,彭益清参与竞拍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株洲县国土资源局出让的一宗位于株洲县渌口镇津口东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准备用于开发“和城国际”项目。为确保中标,彭益清找到蒋永清帮忙劝退唯一竞拍对手浙江兴城(株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永清应彭益清请托,出面帮其劝退了该公司。在蒋永清的帮助下,彭益清最后以底价4328万元摘牌。

  蒋永清的招呼,换来了开发商金钱的“回报”,检方指控,蒋永清涉嫌先后两次收受彭益清贿赂款300万元。

  据记者了解,为了自己职务升迁时给他人送贵重礼品,蒋永清甚至还要求开发商为其“跨省购礼”。

  2013年1月,蒋永清为谋求职务升迁,指示彭益清出资为其购买贵重礼品用于送礼。由于有求于蒋永清,并感谢其对其生意的照顾,2013年2月8日,彭益清赶到云南昆明,花费13.6万元购买生肖牛玉质摆件,回到醴陵后,彭益清将摆件送给了蒋永清。2013年3月中旬,蒋永清在得知另一涉案人员赵某被调查后,担心自己亦会被调查,遂将该生肖牛玉质摆件退还给彭益清。经鉴定,该生肖牛玉质摆件价值18万元人民币。

   盘剥拨款为其支付字画款

  30万元的拨款,经过层层盘剥后,最后到村里面只剩下两万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盘剥了一半拨款的人,竟然是签字拨款的时任县长蒋永清。而两次对拨款的盘剥,也成了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的事实。

  2008年7月,李乾与他人合伙成立的株洲县湘君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株洲县仙井乡芦下桥村50亩荒山地和30亩水库用于种植茶叶和养鱼。该村村主任张某得知李乾和时任株洲县县长的蒋永清系同乡,遂请托李乾找蒋永清为该村拨付5万元工作经费,李乾答应后为此事多次找蒋永清帮忙,但蒋永清均未同意。

  2008年底,李乾再次向蒋永清提及为芦下桥村拨付经费一事时,蒋永清考虑其尚有20万元字画款未付给同学方某,可借为芦下桥村拨付经费之机走账20万元公款用于支付字画款,蒋便要求李乾以芦下桥村名义出具一份申请冰灾补助款的报告,并将申请报告落款时间提前至冰灾后两个月。蒋永清还告知李乾待补助款发放后其需要部分钱用于还款。

  在蒋永清授意下,李乾于2009年1月19日起草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的“关于请求解决部分资金补助冰灾中受灾严重的养殖户和种植户”报告,加盖芦下桥村委会公章后交给蒋永清,蒋永清当日在该报告上批示解决30万元,并告知李乾自己要20万元,剩下10万元由李乾和芦下桥村自行分配。

  根据蒋永清的批示,同年1月22日,株洲县民政局拨付30万元到仙井乡财政所。2009年1月24日和2009年2月7日,李乾和村主任张某分两次从仙井乡财政所将30万元领回。之后,蒋永清安排李乾将其中20万元存入方某账户用于支付其字画欠款。李乾从剩下的10万元中个人占有7万元,再付给芦下桥村2万元、张某1万元。

  第二年,蒋永清又以同样的手法,抹平了另外一幅字画的欠款。

  2009年8月,袁上甫陪同蒋永清到长沙选购字画,袁为蒋永清支付了10.8万元字画款,蒋永清当即表示将通过其他办法将该字画款补偿给袁上甫。

  蒋永清从袁上甫处得知其家乡株洲县雷打石镇仙鹅村与株洲县湘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存在联系,便授意袁上甫以申请解决湘江防洪景观道路建设协调工作经费为由向株洲县政府出具一份报告,其再根据报告拨款10万元到仙鹅村,袁上甫可从仙鹅村领取该款抵作其为蒋永清支付的字画款,袁上甫予以同意。

  回去后,袁上甫开始通过其担任仙鹅村支部书记的哥哥实施这“拨款计划”。2009年9月10日,经蒋永清签字同意后,10万元拨款汇到了袁上甫个人账户。

  但这些并没能抹平他的腐败痕迹。

文章关键词: 落马官员 贪腐 博士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