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部县23层公寓楼涉嫌违建 主体完工后被政府没收
主体完工的海天云鼎项目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有关方面获悉:南部县城区内,一处名为“海天云鼎”的23层电梯公寓楼主体完工后被政府没收。官方消息称:“海天云鼎”项目存在私自拆迁、建设等4项违法事实,依法没收“海天云鼎”违法建筑并处以总造价10%的罚款;对涉及该项目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消息人士称,南部县已于3月17日依法查封了“海天云鼎”项目,一名开发商被警方控制;目前介入调查的,包括警方、纪委等。
闹市区平地起高楼
“海天云鼎”项目位于南部县城礼泉街36号、38号,蚕桑局、科协等单位的居民是这里的老住户。2011年12月底,这里的旧有房屋被拆除,“海天云鼎”电梯公寓正式开建。
截至2014年3月1日,“海天云鼎”项目23层主体框架结构已经完工,建筑占地面积为1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626平方米,共有198套住房和一层门面房。
据介绍,开建至今,“海天云鼎”项目在无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以“诚意认购金”的形式卖出103套商品房,收取售房款1800余万元;另外,协议换房还房56套,主要对象是蚕桑局与科协及原居住户。
海天云鼎项目大门
谋划已久手续几无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海天云鼎”项目的“前世今生”:从2008年起就开始谋划,但时至今日相关手续都还在“办理之中”。
南部县城礼泉街36号、38号,系原南部县蚕桑局、南部县科协所在地,占地约2750平方米,属于国有资产。
2008年初,南部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郑某某、杨某某两人与礼泉街住户商谈拆迁、还房事宜。2008年下半年,郑某某、杨某某将该项目转手交给武胜县人徐某。2010年,徐某将项目命名为“海天云鼎”,并挂靠在南部县蜀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进行房地产开发,自己担任项目负责人;2011年底,“海天云鼎”开工建设。
据介绍,礼泉街36号、38号的拆迁、建设有最原始的合法依据: 2008年“5.12”地震后该处房屋受损,后被鉴定为D级危房;2010年8月30日,南部县政府批示“政策按对该小区危房拆除并改造。”
在2011年12月底,包括《旧房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未获取的情况下,“海天云鼎”开工。
从“海天云鼎”项目部所存档案看,对于上述有些手续,“海天”方面也曾作过申报:2011年6月底,礼泉街36、38号原来蚕桑局住户才搬迁完毕。随后,海天云鼎项目部办公室马姓工作人员将原住户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及个别住户的《房屋转让协议》等资料,交到县住建局拆迁办公室办理《旧房拆迁许可证》,结果被告知该证已经停办。
按徐某的说法是:所有手续都在办理之中,因为等不及,就边等边建。
多部门多次责令停工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在“海天云鼎”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当地政府部门并非坊间传闻的“不闻不问”。
2011年秋,在对礼泉街36、38号进行旧房拆除时,南部县城管执法大队在执法中发现该项目无任何手续,便对其下达了《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但拆迁公司还是继续对房屋进行拆除;
2011年底,在开挖土石方的过程中,滨江街道办事处、县城管执法局、县国土局多次到海天云鼎项目部进行检查并停工,并出具了《停工通知书》;2012年8月,徐某将海天云鼎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承包给成都市一家建筑公司施工建设。在未取得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建筑公司不顾相关单位的劝阻,利用节假日和晚上进行抢修抢建,直至23层高楼主体完工。
另据消息人士称,今年3月17日,“海天云鼎”项目被查封,负责人徐某被警方控制;南充市、南部县的纪委监察部门同时介入调查,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南部县第五次政务信息发布会
没收电梯楼并处罚款
4月11日下午,南部县召开第五次政务信息发布会,通报“海天云鼎”项目的查处情况。本次通报认定“海天云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拆迁,建设;严重违反土地出让条件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住宅建筑间距未达到规范要求;该项目存在私下认购房屋行为。
通报会最后宣布:依法没收“海天云鼎”违法建筑并处总造价10%罚款;对涉及该项目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法律界人士称:南部方面对“海天云鼎”的初步处罚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何立民记者 邓成满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