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一男子行贿局长千万元 强大压力下投案自首

29.07.2014  10:37

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7月14日上午9时许,南部县海天云鼎项目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系列案中的特大行贿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其亲友陪同下,来到该院反贪局投案自首。

陈某,男,1966年10月生,南部县新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住南部县建兴镇东街56号。2011年底,成都市多伦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贾某(另案处理)为竞拍南部县西客站后一宗土地,与陈某共谋,陈某按照贾某的授意安排运作中标,并送给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某(另案处理)共计1000余万元人民币。

2014年5月29日,在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某到案接受调查后,陈某等涉案人员,闻风而逃。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6月17日对陈某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捕。期间,办案干警多次冒着酷暑深入南部县陈某家中及其老家建兴等地,向陈某家人、亲属、邻居宣传法律政策,敦促其配合、规劝犯罪嫌疑人陈某投案自首;同时专案组多方收集相关信息情报,公秘结合,制定了严密的追捕方案,实施了各项有效侦控措施,形成了对犯罪嫌疑人追捕的高压态势,在各方强大压力下,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躲藏一个多月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几番犹豫徘徊,最终做出了投案自首这一明智选择。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向刘某行贿的相关事实,最终锁定了刘某特大受贿案证据体系。(记者 赵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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