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交账 实打实考量——宜宾市南溪区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会侧记

25.08.2015  12:48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会议安排我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这是8月20日,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履职报告的一幕。此次报告会上,区环保局、林业局,以及区法院、检察院的2名同志分别作了任职以来的履职报告。

  面对4位特殊的考生,担任“考官”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悉心聆听、认真记录,并不时批阅“考卷”……“考生”们分别围绕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进行现场“答题”。据了解,此次履职报告会是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充分讨论召开的。

  “本次履职测评会,发出票数16张,收回有效票16张。区林业局局长顾吉彬同志获得满意票15张,基本满意票1张……”履职报告会上,主持人宣读着现场测评结果。

  “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都是提交书面履职报告。今年,按要求,我们不仅要提前7个工作日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送书面履职材料,还要“面对面”的向他们报告,并接受现场测评,我感觉压力很大。”区环保局局长邹显文坦言在履职报告会中有些紧张。

  “我虽然未作现场履职报告,但在聆听和观摩中,深刻认识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通过这种现场测评,更能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区民政局局长曾家林参会后感慨地说。

  “此次履职报告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新尝试,是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履职检验,是代表南溪人民进行的实实在在的民意考量。通过面对面‘交账’的形式,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督促其更加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吉斌在会上强调。

  据悉,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在此次履职报告会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暂行办法》,促进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