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放大招” 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方案正上报
南沙放大招推进自贸区创新工作
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方案正上报
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政府规章规定的决定(草案)》。当晚的即席发布会上,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就南沙片区发展情况作出通报。自4月21日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南沙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通关体系建设、重大平台打造、营商环境优化、金融体系创新等8大方面推进创新工作。
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实现网上全程办理
南沙对内外资项目均统一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执行,内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中所确定的负面清单执行。对投资负面清单以内领域的项目(企业),实施核准(审批);对投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项目(企业),统一实施备案管理,并相应制定了有关的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目前,国家商务部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系统以及省发改委开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均已在南沙自贸试验区上线运行,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南沙自贸试验区网站“一口受理”平台在线办理,对属于备案范围内的项目(企业),投资者可在1至3个工作日内领到相关备案文件。负面清单及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模式的改革,极大地提升了南沙自贸试验区投资便利化水平。
探索开展“入仓自行理货”业务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前期开发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核,正在推进相关立项程序。同时,南沙已率先启动口岸管理“三互”机制建设,并实施了一系列通关模式改革,包括扩大粤港澳通关“绿色关锁”实施范围、实施海关快速验放机制和国际转运货物监管新模式、实施智检口岸管理模式等,通关时效提高50%以上。南沙成为全国首个推出跨境电商商品质量溯源的自贸试验区,经南沙进出口的跨境电商商品质量信息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智检口岸公共服务平台进行24小时快捷查询。
南沙已开展整车进口、工程塑料保税中转和结算、DIT等业务,建立了保税展示平台等交易和服务平台,带动了南沙港中转业务和进出口贸易。“超级中国干线项目”(广州海关先行先试粤港陆空跨境联运中心管理模式)已试运行,探索开展“入仓自行理货”业务,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立粤港陆空跨境联运中心,打造“没有跑道的机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航运产业基金和航运保险公司设立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此外,建立了跨境电商直销体验中心,每天客流量8000人以上,开辟了外贸新业态。
工商登记审批从3个工作日
压缩至4小时
南沙的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由101项压减为12项,并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口受理”新模式,建立了企业登记“一口受理”政务系统和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机制,将企业工商登记审批环节时限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小时。还实行了“一照三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标志性改革。探索放宽了企业登记经营场所的限制,按一定经营场地面积要求,分隔建设企业注册载体,对使用经区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的虚拟地址注册企业予以办理登记。
南沙地税于4月3日在全省率先发出了首张地税电子税务登记证,大力推行全业务电子化办税服务,60%以上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先办理后监管”改革,实现90%以上税费业务即时办结。南沙制定国税服务“办税e揽子创新服务22条”,设立国地税24小时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区,推行移动终端“微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微信、网站和电话等渠道预约办理涉税业务,实现微信纳税申报功能,全程无纸化管理,实现互联网覆盖更全面。
率先建设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南沙正抓紧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实施综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建设商事主体认领平台,连通23个部门,根据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动推送给监管责任部门限时认领;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共享整合监管信息、推进综合监管执法。在全市率先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推进组建航运保险和南沙航运产业基金
南沙已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外商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创新业务,汽车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自保保险等新型金融机构的筹建报批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设立华南地区唯一经交通运输部审批备案拥有船舶交易服务资质的广州航运交易所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全面打造“船舶(游艇)交易、航运交易、航运人才交易、临港大宗商品交易、航运衍生品交易”等五大市场;广州商品清算中心通过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提供统一登记服务、独立进行商品交易清算业务,创新性地承担了部分政府监管市场“执行者”与市场发展“把关者”的双重功能,有效把控交易风险,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在自贸试验区内集聚。同时,正积极推进航运保险和南沙航运产业基金的组建工作。
加快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发展
南沙已成立南沙融资租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专责工作小组,抓紧落实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融资租赁企业退税、设备租赁人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设备享受与其它购买方式同等的各项优惠和扶持等政策,争取国家部委及中央驻粤机构落实一批支持融资租赁发展的政策。
同时,南沙正在制订专项配套支持政策,包括将符合一定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纳入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范围,奖励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对未纳入总部经济范围的单机项目公司进行扶持,以及落实对融资租赁高级人才的引进及奖励等。
建立与港澳各界密切合作工作机制
南沙突出粤港澳全面合作主题,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非政府组织、商协会及企业界互动交流,建立起与港澳各界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建设合作平台,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筹建工作进展顺利,粤港双方就园区选址、交通衔接、在港本地企业和跨国公司到南沙自贸试验区注册等问题已达成共识,建设方案正按程序上报。三是加强产业合作,拓宽了合作领域,推动了一批港澳合作教育医疗项目和港资总部落户。
组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和执法队
南沙已委托暨南大学自贸试验区研究院配合省里制订《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试行自贸试验区巡回审判机制,启动了与港澳律师合伙型联营试点,在国内率先实现在同一仲裁中心同时选用三大法系庭审模式的仲裁服务。
南沙还组建了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拟订了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探索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执法的方式,组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和执法队,专门负责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商务、国土、房管、建设、交通、环保、水政、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
●南方日报记者 张西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