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 南江男子刺死“情敌” 被判处无期徒刑

08.05.2014  11:54

  去年7月25日晚,南江县长赤镇发生一起命案,该县男子何某某刺死男子陈某后投案自首。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何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何某某在河北务工时,查看妻子夏某某的QQ聊天记录,发现夏某某与陈某的聊天内容暧昧,对二人关系产生怀疑。7月21日,何某某发现陈某仍与夏某某联系,便返回南江县长赤镇,在长赤街道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块磨刀石。7月25日晚上9点过,何某某用夏某某的QQ聊天,邀约陈某到其家中。当晚,陈某到达何某某家敲门时,何某某拿上水果刀打开房门,朝陈某的胸、背等部位刺数刀,陈某离开现场,因失血过多,倒在了不远处的小院通道内。

  何某某发现陈某伤情严重,先后拨打了陈某家中和长赤中心卫生院的电话,因陈某家中无人接听电话,担心陈某家人已赶往现场,何某某迅速逃离。后陈某被亲友送往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死亡。据何某某供述,案发后,他骑着摩托车到了旺苍县,又包出租车到广元与家人会合,将案发经过告诉了父母。凌晨4点过,又坐车回到了南江县,到辖区派出所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何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等人丧葬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