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南江县:多措并举推动巴山新居建设

11.03.2014  15:21

(通讯员 杨清山)按照“进中求好、协调推进、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南江县坚持以“三个聚集”为形态、“三项改革”为动力、“六个统筹”为路径、“六大工程”为抓手,多措并举推动巴山新居工程。

 

坚持“四靠近”指导新村规划。按照“新村内部与城市看齐、外部与山水相映、功能与农家相配”的规划理念,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保护文化”的要求,坚持“四靠近”原则,优先选择靠近县城周边、靠近乡镇(被撤并乡镇)周边、靠近产业园区和靠近资源富集区规划建设中心村、聚居点。突出区位特点、资源禀赋、文化特色等因素,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总体规划》,完成5个重点镇、5个特色镇、38个一般乡镇、269个新村和723个聚居点规划,县城、乡镇、新村规划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52%。同步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县乡公务服务向新村延伸,使新村既有农村特有的田园风光,又体现城市生活的现代文明。

 

坚持“五模式”推进新村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农户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有序推进。一是统规自建。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调动群众投入建设新居的积极性,让农户自愿选择新居形式,自主进行新居建设,不得影响聚居点整体规划和公共公益设施配套建设。二是统规统建。组建农户建房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自主选定新居建设施工队伍,实行统一规划、材料统购、房屋统建、质量统管、分户结算。在建设中,充分尊重建房户的意愿,从确定施工队伍到整个建房过程都确保建房户代表全程参与,真正做到阳光作业。三是开发建设。通过土地开发置换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新居集中点通过开发商进行统一建设,使入住农户基本实现“有设施、有住房、有事干、有保障”目标。统一开发的聚居点新居具有浓郁的川北民居特色和城镇小区特征。四是组团建设。在城镇近郊建设以多层居民楼为主体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规划统一,实现城乡互动;在特色镇、产业优势区大胆探索组团式、小区式建设模式,物业化管理;在基础好的中心村,探索建成新型农村综合体。五是农企联建。促进社会化投入,引进企业进入规划的中心村或聚居点联合农户共同建设,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企业进入农村共同发展。

 

坚持“三机制”激活新村活力。坚持把机制体制创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推行“三议三评三同步”建设机制。实行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群众自我评价、群众评选合作组织、评选建设企业,监督与建设同步、建设与融资同步、新居与共公设施同步,逗硬坚持“多建多补、少建少补、不建不补”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二是推行“三提高五不补”差异化激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了“三提高五不补”的差异化补偿机制,适当降低原址建房补助,提高进入特色镇、中心村和聚居点建房补助标准,严格执行五不补:聚居度少于30人的不给予公共设施建设补助,建新居不拆旧房的不补助,没有按统一规划和设计方案建设的不补助,不按时竣工的不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补助。三是推行土地协商和调换机制。针对新农村聚居点土地协调难、建设用地缺乏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党支部领导、议事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基层治理新模式,坚持“乡镇主导、村组协调、自行协商”的用地机制,实行以一调一、以少调多、现金找补等方式,稳步推进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服务巴山新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