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信访问题得及时化解

08.11.2013  17:30

      本网讯  (记者 李萍 岳旭东)  今年以来,南江县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推行信访调解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解决问题在前、化解矛盾在前、防范事件在前,采取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方法加以调解,有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实现了群众诉求的及时快速解决。

  该县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建立每周一领导接访制度,在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规范的意见箱和《登记簿》,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平台”、“民生诉求站”、“廉政会客厅”为载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回访”、“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等接访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掌握社情民意,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实现快速受理。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信访举报,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好呈批手续,领导批示后当日内将信访件分流到委局相关业务室,24小时内转交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和信访问题的复杂程度,具体规定相应的办理时限,最快的要求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复杂的要求40个工作日内办结,信访问题转立案处理的,经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20日。   同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调查处理最终意见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实名举报的由承办人负责答复,匿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调查结果。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服或有新问题反映,由原承办人补充调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重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