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副厅级官员因滥用职权受贿获刑6年

29.09.2014  19:50

  人民网南昌9月29日电 (记者秦海峰) 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的消息,南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工委原副书记雷霆(副厅级)因滥用职权、受贿获有期徒刑六年。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工委原副书记雷霆(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案,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雷霆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雷霆因滥用职权受贿获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