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奖优秀旅行商 衡阳南岳区出台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11.04.2016  14:50

  日前,记者从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南岳制订并出台了《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对组织目标客源市场的游客来南岳旅游观光的区内外依法注册的旅行社进行激励性奖励,奖励执行时间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实施旅游招徕及促销奖励,已成为国内各城市发展地接旅游、培育地接市场的通用做法。此次《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细化了奖励政策的市场细分,如成熟市场、培育市场、潜力市场、境外市场。同时按照“保存量,奖增量”的原则设置奖项,并重视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从而充分发挥其对外招徕的营销优势和积极性。如,“地接社营销奖”对签约的区内旅行社当年接待游客达到10000人次的,奖励5万元;超过10000人次的,从第10001人次起,给予20元/人次的奖励;培育市场营销奖即与区旅游局签约的培育市场范围内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年度内从培育市场区域内组团来南岳旅游的团队给予七折门票优惠;区内旅行社在培育市场开办分社,注册时间1年以上,且年内组团来南岳旅游达3000人次的旅行社,奖励10万元等等。

  自2015年南岳成功列入“全省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区”以来,南岳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旅游业稳步发展,全区旅游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在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全省旅游规划会议上,“南岳祈福康养旅游区”被列入省旅游“十三五”规划。此次《南岳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调动全行业宣传推广南岳旅游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