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银行保安转走客户1.9万元被刑拘

02.08.2016  10:35

 

银行保安利用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将银行客户1.9万元现金转走,可还没“捂热”这笔钱,这名保安就被民警抓获了。

2016年5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肖女士来到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花园某银行ATM机前取款,取完钱后一时大意,将银行卡遗忘在了ATM机里。当肖女士离开银行不久,她的手机就收到了取款提醒的短信,看着卡里1.9万元钱被莫名转走,肖女士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江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依法调取银行ATM机监控记录和银行清单,发现肖某在10时19分将卡遗忘在取款机内,银行保安杨某发现肖某未将卡拿走,便将肖某卡里剩余的1.9万元全部转到自己卡中。

经查明,杨某因一时贪念,将受害人肖某的1.9万元转到了自己的卡中。目前,该保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民警提醒: 群众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离开时,要检查自己的银行卡是否已经取出。如果发现有他人的银行卡遗落在柜员机内,要及时通知银行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更要做到不懂贪念,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本案中,杨某拾得他人银行卡并使用的行为,将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冒用他人信用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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