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物业新政:承接查验备案资料 由14项减为7项

31.07.2015  11:29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和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关于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的有关规定。南充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南充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资料由原来的14项简化到了7项,备案办理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案资料 原来的14项简化到7项

2010年,南充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南充市市辖三区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基础配套设施交付使用备案暂行规定》。近日,经南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规定被废止。与此同时,一个简政放权、适应物业管理特点的新规《通知》出台。

按照简政放权和依法管理的要求,《通知》主要从物业承接查验的原则、实施条件、工作程序、遗留问题的处理、备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南充市房管局物管科科长代泽民介绍,《通知》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的规定,结合行业管理人员、专家、企业、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和备案管理而出台的。“《通知》的出台对指导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通知》会给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带来了哪些便利呢?来自一线的南充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张宏认为,与已被废止的2010年版规定相比,《通知》在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上做了很大的变革,“以往我们需要准备14项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资料,现在简化到了7项,同时明确了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对我们来说,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承接查验 备案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建物业项目如何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代泽民以南充市辖三区为例进行了介绍,新建物业项目办理人只需向属地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人向受理单位一次性提交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所需资料,装订成册。其中,顺庆区的物业项目由南充市房管局物管科直接受理,高坪区、嘉陵区的物业项目分别前往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嘉陵办事处进行受理。

在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所需资料核验无误后,物业承接查验受理成功。房管部门将组织由市、区房管部门、物业管理专家等组成的现场查看工作组。其中,房管部门主要查看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交付使用、物业服务公示情况,物业管理专家主要查看现场和抽查物业承接查验档案资料。

在现场查看验证合格后,由物业管理专家、区房管部门、局物管科、局领导分别签署意见。最后由南充市房管局物管科向申请人出具物业承接查验备案书,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据了解,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办理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南充除市辖三区以外县(市)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由各地房管部门参照市辖三区落实。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敬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