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村民阻碍采沙船翻掉入河中 手机损失获赔三千

18.06.2015  18:57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赵煕 杨冬梅)近日,搬罾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河沙矿业作业而引起的一起资源纠纷。

为资源费 老板与村民发生冲突

搬罾小河坝村紧邻嘉陵江,业主江某长期在此河段进行采沙作业。5月6日,小河坝村村民30余人乘坐小板船堵住采沙船,要求江某支付沙石资源费,否则就立即停工。双方因意见相悖发生争吵,进而产生肢体冲突,随后,采沙船突然开动冲翻了小板船,导致3人落水,手机被淹无法正常使用。

双方协商未果 矛盾升级

小河坝村村民认为,江某采沙作业河段,属于本村资源范围,应向本村支付沙石资源费,且采沙船长期在此作业,容易致使地面下沉,导致农田被挖垮,如遇洪灾,甚至会导致江水倒灌,严重危害全村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应支付安全保障金和农田损毁赔偿金。江某认为,他的作业船在此地段作业,是取得了相关部分审批同意的,而且严格遵守了离岸50米外作业的规定,并不会对河岸相关设施造成损害,村民要求纯属讹诈。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无定论,矛盾重重。

人民调解介入 厘清责任

事件发生后,江某来到搬罾司法所请求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同志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后,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厘清责任划分,分别找双方代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明确如下:一江某采沙作业是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且在作业中未见违规操作,村民私自向江某索取土地费、资源费等费用有违相关法律规定;二江某采沙船若有违规操作嫌疑,村民应向有关部门报告,而不该私自连夜堵船,造成人员落水。三江某和村民发生矛盾冲突时,因理性对待,也不应该故意开船冲翻小船导致人员落水,造成财产损伤。

互谅互让 达成赔偿协议

基于以上事实,也为了以后的相处,双方当事人都表现出相当的诚意,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村民以后不得再阻碍江某采沙船正常工作,不得向江某索取任何费用;采沙船冲翻小船导致3人落水手机被毁,赔偿3人手机费用共计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