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政务服务窗口再添新成员
20.01.2014 21:2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日前,南充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建设,规定从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日内答复申请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依法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供申请表下载、在线申请等服务。各级行政机关指定机构办理集中受理窗口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按照规定,公民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要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要提供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提供申请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通知》对办理时间作出明确要求。集中受理窗口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转交到相关部门办理,同时将申请表交与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在接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将答复内容反馈集中受理窗口;集中受理窗口3个工作日内将答复内容转交给申请人。
按照要求,在1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全部建成县(市、区)本级、乡镇(街道办)集中受理窗口;2月28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成网上受理平台。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01.2014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