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干部人事任免
29.03.2014 12:05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2014年3月27日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向东的提名,
决定任命:
廖大春为南充市财政局局长;
吕兴伦为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泽斌为南充市水务局局长;
陈勇为南充市审计局局长;
苏勇为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道军的南充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罗加福的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吕兴伦的南充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廖大春的南充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国进的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3月27日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邦习的提请,
任命:
刘红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田娟、司莉、蒙秀梅、郭锐、吴彪、熊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秉国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蒙长安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代和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儒琪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29.03.2014 12:05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