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局六条措施增强执行力

18.08.2016  14:03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坚持 “一事一主体,一主体一责任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各县(市、区)局、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实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相结合,抓好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强力追踪问效,建立督查落实体系。建立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局主要领导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典型问题进行决策督查;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负责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督查督办;局纪检组牵头组织督查巡视,推动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执行效果;

三是实行“挂图作战”,建立责任落实清单制度。凡属局党组确定的纳入年度挂图作战的重要事项,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定目标任务、定工作内容、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主体”的要求,明确任务、路线、时间,挂图上墙,动态推进。办公室对挂图作战重要事项必须定期督查,及时报告;

四是建立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局、局属各部门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工作。重要事情、突发事情、紧急情况及其他特殊工作,按相关规定的方式报告。

五是建立抓落实的考评机制。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的有关要求,将抓工作落实、执行效果作为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年度目标考评挂钩。

六是建立失职失责问责机制。局党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凡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造成失职失责的,采取通报、戒勉、约谈、组织调整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各县(市、区)局失职失责的,同时将责任追究情况书面函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作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