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工作

27.04.2016  16:51
  4月6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地方立法工作。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在伟安排部署了2016年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2016年南充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审议地方性法规工作方案,确定2016年起草审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充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并将就《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生态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同时将全市立法工作安排分为:法规审议工作、立法调研工作和制定配套制度三个方面。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要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坚持慎立法、立良法、立管用之法、立解决实际问题之法。会议对今年立法工作提出了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周密组织,深入基层,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要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等三点要求。同时要求参与地方立法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开拓进取,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局面。市人民政府就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公民旁听。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