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有保障 持续改善环境有信心

25.03.2015  10:39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记者 李霞)“《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特别是年初500万治霾激励资金和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增大了南充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更有利于南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南充市蓝天行动督查办负责人陆伍全说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规定,加强四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环保厅出台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四川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末完成面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投入资金有保障 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里规定,每年年初对各市(州)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同时,每年年初,四川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核定一定数量资金作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并平均下达各市(州)。

  陆伍全告诉记者,2014年,南充市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总投入超过8亿元(包括企业、社会、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燃料污染治理、改烧清洁燃料等),其中财政投入9071万。今年省上再下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大了南充市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使投入资金有了保障,大气环境将持续改善。

   制订考核细则 修订考核办法

  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南充市正在制订《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在去年《南充市主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奖征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更加细化相关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