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通过技术审查 为四川首个

03.08.2014  13:42

    作为我省首个 “吃螃蟹者”,南充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8月1日,南充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通过了由省住建厅组织评审会的技术审查,预计年内将通过该市政府审批,付诸实施。

    南充此次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是我省首个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该规划形成 “两轴、三片、多点”的空间结构,重点对停车系统等地下交通系统、商业开发等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管网等地下市政设施、地下综合防灾设施等作出布局安排,并编制了地下空间开发的近期建设规划。

    交通拥堵、土地紧张、环境恶化……一系列“城市病”指向一个“病因”:地上空间不足。而利用地下空间,正是“对症良药”。目前,宜宾、成都、德阳等地都已启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工作。

    在我省,做好地下空间规划,仍需“摸着石头过河”。8月1日,在全省首个地下空间规划试点城市——南充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成果评审会上,专家就此展开讨论。地下公共设施优先预留用地 “伦敦地铁进出口连着商业综合体,成都地铁的绝大多数出站口在街边。”会上,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邱建提出一个“怪现象”。

    地铁口和商铺无缝衔接,既能提升商铺地块价值,又能缓解乘客出站拥堵,为何成都没有推行?

    答案很简单。“沿线地下早已建好停车场、商铺,地铁想涉足都难。”成都市规划设计院相关负责人坦言,增开地铁口,涉及改变原有承重墙、未获利的商家抵制等难题。“当初开发地下时,如果预留地铁站口空间,问题早就解决了。

    事实上,较早实现地下空间开发的城市,新工程大都面临和已建设施“争地”的尴尬。“对刚涉足地下空间开发的城市而言,优先为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用地,事半功倍。”南充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市政设计研究总院规划分院副院长俞雪雷说。地下空间权属需明确 “投资者在地下1层建了商铺,城市新建地铁要从其下经过,需要得到投资者同意吗?”西南交大建勘设计院总工程师郑连勇的假设,引起专家对地下空间权属的热议。

    地下空间权属,包括建筑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前者“谁投资,谁所有”,后者则面临尴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地上居住、商业用地分别有70年、40年土地使用权,地下却没有明文规定。“同一块建设项目用地,要是建设者往地下无限延伸,怎么办?”郑连勇说。

    郑连勇建议,各城市在制定地下空间控制性详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此予以明确,“如10米以内地下空间,归开发商;以下则用于公共交通。”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晓阳认为,在地下土地拍卖合同中,需加入配合基础设施需要等限制条件。

    地下空间开发应“有度

    对地下空间开发强度的限制,目前同样是法律法规的“真空地带”。对此,南充市做出探索:在规划中尝试设置开发强度“下限”——地下空间应按一定面积比例,为地上建筑配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这一思路,是为推动地下空间开发。“从地上转到地下,建设成本至少增加2-3倍!”徐晓阳坦言,设置“下限”有助于地下空间建设提速。

    郑连勇却不赞同。“‘上限’的设置更为重要。和地面相似,地下也应该限制容积率。”他说,若放任开发,地下同样会出现基础设施无法承受、环境恶化的问题。

    郑连勇认为,在地下空间控制性详规中,应根据地块性质和具体实行情况,优先对部分商业地块进行限制。(记者 熊筱伟)

    原标题: 规划地下空间 如何破“争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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