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出台“十条规定”筑牢狠抓落实“紧箍咒”
中新四川网3月25日电(王爵 赵娟)25日,记者从南充市委办获悉,去年底,南充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确立了建设创新、开放、生态、法治、繁荣的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提炼南充“城市精神”,作出富民强市“十大行动”部署;今年3月中旬,全市“两会”围绕中央、省委和南充市委关于“十三五”时期工作安排,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勾画出了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宏伟蓝图。南充市委在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并下发狠抓落实“十条规定”,着力解决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据悉,“十条规定”首先回答了“抓什么”的问题:即上级和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南充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议等议定事项,上级和同级党委领导同志批交办事项,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安全隐患等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在以上框架内,大力推行“清单工作法”,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可量化。比如,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和市委重要会议安排部署责任分工;印发重点项目季度目标进度分解表;大力推行项目攻坚和脱贫攻坚“挂图作战”、按图施工……一系列模糊的概念变成看得见、摸得着,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抓什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十项规定”落地落实夯实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基础。
南充始终把抓落实摆在全局和战略位置,全面建立“一事一主体,一主体一责任人”的抓落实责任体系;遵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针,构建分工负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抓落实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决策层、执行层、督办层“三层联动”的抓落实督查体系;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抓落实的主要内容;大力推行“挂图作战”抓落实清单机制;健全完善“党委牵头、协调各方”抓落实联动机制;全面推行“销账式”抓落实通报机制;加强结构反馈,严格抓落实报告机制;倡导“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加强抓落实的考评激励;严惩不落实的人和事,严肃抓落实责任追究。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的有关要求,南充将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方面,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进行一次投资软环境、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与目标考评挂钩;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不落实的人和事,市委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问责追究。因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书面检等方式追究责任;因行政不作为造成工作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问责、诫勉谈话;因失职、渎职导致工作不落实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采取组织、纪律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